临沂市金豆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24-03-07 15:57:28

50688

请问老师(委托加工业务中,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若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临沂市金豆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回答于 2024-03-07 16:06:27

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交的消费税是不能抵扣的,计入成本 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可以抵扣,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

我要提问

每个问题请间隔5分钟,未购课仅能提交3次问题

最多上传三张图片

重置

提问

  •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

    13953992949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QQ客服 QQ客服
    在线咨询

    客服老师

    13563935949

    客服老师

    13953992949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请联系老师
请联系老师
QQ客服

QQ客服

客服老师

13563935949

客服老师

13953992949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金豆豆会计

y13563935949

金豆豆会计

Z13953992949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客服老师

13563935949

客服老师

13953992949

二维码